
越南将开始对通过未经许可的平台交易加密货币的投资者处以罚款,这是该国加强对其试点数字资产市场监管的一项新执法措施。
根据将于9月1日生效的第284/2026号法令,使用未经财政部许可的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的个人将面临3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该法令标志着越南首次对在监管框架之外交易数字资产的国内投资者进行处罚。
该法规是越南根据第05/2025号决议设立的为期五年的加密货币市场试点项目的一部分,该决议于2025年9月生效。在试点期间,当局旨在引导加密货币交易通过数量有限的持牌运营商进行,同时加强投资者保护和市场监管。
该法令还规定了对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的处罚措施。未能在开户时完成客户身份验证的公司可能面临 5000 万至 7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而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运营或推广加密货币相关服务的公司将面临 1.8 亿至 2 亿越南盾的最高行政处罚。
加密货币发行商也需遵守相关监管措施。若公司向不符合资格的投资者提供数字资产、未能满足发行要求或提供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披露文件,则可能被处以最高 2 亿越南盾的罚款。未经授权收集、存储、传输或披露客户账户信息也将受到类似处罚。
政府规定,对组织处以的行政罚款上限为 2 亿越南盾,对个人处以的行政罚款上限为 1 亿越南盾,个人通常面临对企业实体同等违规行为处以的罚款的一半。
根据试点框架,政府计划在初期阶段发放不超过五家加密货币交易所的牌照。获批运营商的注册资本必须至少达到10万亿越南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为49%。
最新规定标志着越南正朝着受监管的加密货币市场转型,执法目标既包括未经许可的平台,也包括那些在批准的生态系统之外运营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