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根據加強版反詐騙法,首次對一名洗錢者執行鞭刑,標誌著該國從立法威懾轉向積極執法。 23歲的馬來西亞男子葉清根(Yap Ching Gun)於4月29日被判處7個月監禁和一次鞭刑,此前他承認犯有與投資詐騙相關的洗錢罪。該罪行發生在2025年12月30日之後,而允許對詐騙相關犯罪處以鞭刑的新條款於當日生效。
根據更新後的框架,核心詐騙犯將面臨強制鞭刑,刑罰為6至24下;而諸如洗錢騾子之類的協助者則可能面臨最高12下鞭刑,具體刑罰由法官酌情決定。 Yap的案例表明,執法範圍現已從組織者擴展到詐騙網絡中的行動參與者。
這起案件反映了一種結構化的投資詐騙模式。一名73歲的受害者透過一個WhatsApp群組被介紹到一個經紀騙局,該群組展示了虛假的交易業績,並承諾高達750%的回報,從而誘使他進行投資。然而,他並沒有透過電子方式轉賬,而是被指示將現金交給一名代表,該代表出示了與一家名為「Maplerock」的虛構經紀公司相關的文件。
葉某在馬來西亞透過Telegram被招募,並被派往新加坡收取資金,這些資金隨後被轉交給另一人。當局表示,該行動涉及跨境協調和多層角色分工,由「騾子」負責實際收款以降低追蹤難度。
新加坡警方注意到,越來越多的外國人充當洗錢工具,自3月以來已有19名馬來西亞人被捕。此案表明,即使是單筆交易,協助詐騙活動的人現在也會面臨監禁和人身懲罰,這進一步加強了對有組織金融詐騙的打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