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借鑒了殖民時期的經驗來應對現代社會的一大禍患。面對近40億美元的詐騙相關損失,政府決定對詐騙犯和網路洗錢者處以鞭刑——這種刑罰過去只用於懲罰暴力犯罪分子——這是政府打擊該國增長最快的犯罪活動的一部分。
根據新通過的《刑法(雜項修正案)》,詐騙犯、犯罪集團招募者和洗錢者將面臨六至二十四下鞭刑,此外還將面臨現有的監禁和罰款。此舉是在2020年以來已報告超過19萬起詐騙案件之後出台的,官員表示,這些案件給普通民眾造成了沉重打擊,並動搖了公眾對金融體系的信任。
內政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稱詐騙是“當今新加坡最普遍的犯罪”,並警告說金融詐騙已達到氾濫成災的程度。光是2025年上半年,受害者就損失了近3.85億新元。 「如果說毒品毀掉生命,那麼詐騙就會毀掉畢生積蓄,」一位國會議員說道,這番話也反映了議員和公眾日益增長的沮喪之情。
該法律還針對所謂的“洗錢騾子”,即向犯罪團夥出售或出借銀行帳戶、SIM卡或Singpass帳號的人。法院現在可以對這類罪犯判處最高十二鞭的刑罰,即使他們聲稱對犯罪毫不知情。然而,被騙參與犯罪的真正受害者將不會受到懲罰。
此舉標誌著新加坡首次對網路犯罪施以體罰,顯示其維護自身作為安全全球金融中心聲譽的決心。同時,區域內對跨境詐騙集團的擔憂日益加劇,這些集團的活動範圍涵蓋柬埔寨、緬甸和菲律賓。多名新加坡公民已被牽涉到這些海外犯罪網絡中,促使人們呼籲在國內採取更嚴厲的威懾措施。
鞭刑是英國殖民時代的遺留刑罰,目前已強制用於包括搶劫和故意破壞在內的六十多種罪行。人權組織,例如國際特赦組織,譴責繼續使用鞭刑,稱其為一種酷刑。新加坡政府堅稱鞭刑仍是一種有效的嚇阻手段。行刑時,受刑者需接受體檢,並使用藤條鞭笞。婦女、女孩和五十歲以上的男性可免於鞭刑。
支持者認為,這項懲罰體現了公眾對那些利用全球最互聯經濟體之一的信任進行犯罪活動的罪犯的憤怒。批評者則認為,此舉是重拾一種備受爭議的手段來應對數位時代的問題。但幾乎沒有人質疑其緊迫性。數十億美元的損失和詐騙集團的演變速度遠超執法部門的應對能力,新加坡傳遞的訊息直白而明確:網路犯罪如今也將對現實生活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