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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马来西亚人因假冒政府官员诈骗新加坡人案将出庭受审

14 小时前 BrokersView

三名马来西亚籍男子和一名马来西亚籍女子,年龄介于24岁至30岁之间,因涉嫌参与三起独立的假冒政府官员诈骗案,将于2026年1月21日在新加坡法院被起诉。  

 

案件一:110万新元损失

 

2025年10月22日,警方接到一名受害者报案,称其因诈骗分子冒充政府官员而损失逾110万新元。调查显示,被盗资金在数小时内通过支付渠道洗钱,并在马来西亚通过自动取款机提取。  

 

经广泛调查,新加坡反诈骗指挥处与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确认了两名男子(年龄分别为24岁和30岁)的身份,并于2026年1月20日将其逮捕。初步调查显示,他们使用诈骗骡子银行卡提取现金并交给不明人士,以此协助诈骗集团进行洗钱活动。  

 

案件二:假冒汇丰银行及新加坡金管局来电  

 

2026年1月19日,另一名受害者报案称接到冒充汇丰银行职员的来电,声称其信用卡存在未经授权的交易。随后电话被转接给一名假冒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人员,该人指控受害人涉嫌洗钱。  

 

受害者被要求提取5万新元并交给一名"调查官员"。他按要求在裕廊坊附近将钱交给一名28岁男子。该嫌疑人当天试图从兀兰检查站离开新加坡时被逮捕。调查显示,他受一个跨国诈骗集团指使,负责向受害者收取现金并转交给其他同伙。  

 

案件三:老年受害者被骗  

 

同样在2026年1月19日,一名老年女士接到冒充新加坡电信公司M1的来电,询问关于其并未办理的电话线路。随后,一名假冒金管局人员告知她正在接受调查,并警告若不配合将被逮捕。受害者因恐惧而在住所楼下将1.5万新元交给一名26岁女子,随后又被要求再提供9000新元。  

 

受害者察觉有异后联系警方。警员迅速赶到并拘留了该女子,据信她与案件二中的被告同属一个跨国诈骗集团,负责向受害人收取现金。  

 

法律程序  

 

第一起案件中的两名男子将被控教唆他人未经授权访问银行计算机系统,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罚款5000新元,或两者并罚。第二起和第三起案件的嫌疑人将被控共谋教唆他人保留犯罪所得,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罚款50万新元,或两者并罚。  

 

新加坡的冒充诈骗案仍构成严重威胁,诈骗分子利用受害者的恐惧和信任行骗。新加坡警察部队已加强执法力度并推动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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