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当局在逮捕并起诉一名 24 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后,加大了对跨境投资诈骗网络的执法力度。该男子被指控充当洗钱工具。
此案源于2026年2月23日的一份报告,涉及超过8000新元的损失。受害者未经同意被拉入一个WhatsApp投资群,群里宣传所谓的交易机会。他被指示从苹果应用商店下载一个应用程序开始投资。在账户设置遇到问题后,他被告知联系一个指定的“帮助热线”,之后又被告知要亲自将现金交给一名自称代表该投资公司的男子。
兀兰警署警员于当日逮捕了这名嫌疑人,当时他正试图收取更多款项。受害者家属察觉到异常后拨打了999报警电话,警方随即展开逮捕行动。反诈骗指挥部的调查显示,该嫌疑人据称已被一些身份不明的人员招募,这些人被认为是跨国犯罪集团的成员,其具体任务是收取非法所得并将其转移给其他同伙。
他将根据 1992 年《贪污、贩毒及其他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令》第 51 条被控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利益——该罪行最高可判处 10 年监禁、50 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并罚。
警方数据显示,前往新加坡协助诈骗团伙收取现金和贵重物品的马来西亚公民人数持续上升。自2025年5月以来,已有超过50名此类人员被捕。当局认为,这些“洗钱骡子”在更广泛的投资诈骗网络中扮演着关键的运作节点,尤其是在涉及在线交易平台、社交媒体招募和精心策划的线下现金交易等诈骗活动中。
2025年11月通过的立法修正案规定, 核心诈骗集团成员将强制处以鞭刑,而某些洗钱罪行——包括与洗钱骡子相关的行为——则可能酌情处以鞭刑。根据《洗钱设施限制框架》,参与洗钱骡子活动的个人也可能面临银行服务和移动通信服务的限制,以阻止进一步的诈骗活动。
新加坡执法部门重申,实物现金收取仍然是投资诈骗活动中持续存在的策略,这凸显了瓦解此类网络所需的跨境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