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司法警察逮捕了兩名印尼籍男子,他們涉嫌策劃一起網路投資詐騙和洗錢案,至少兩名受害者被騙取24.9萬澳門元。調查人員發現,嫌疑人利用社群媒體關係誘騙受害者投資加密貨幣和黃金基金,承諾高額回報,並使用欺騙性的資金流向來掩蓋資金所有權。
犯罪機制與資金流動
38歲的男性嫌疑犯何某從一名中國大陸受害者處騙取了7.4萬澳門元,從一名越南受害者處騙取了1.8萬澳門元,並將這些資金轉交給45歲的女性嫌疑人莉蓮。莉蓮隨後將至少16萬澳門元集中起來,聲稱這些款項是為一名男性網路經營者處理的。為了博取受害者的信任,他們被虛假地告知獲得了少量利潤,之後被脅迫以「稅款」的名義進行更多轉帳。這些資金透過澳門的多個銀行帳戶轉移,形成洗錢網絡,以掩蓋最終受益人的身分。
執法行動
澳門司法部追蹤了嫌疑人的銀行帳戶和網路交易記錄,確認了該犯罪集團的結構以及每位參與者的角色。何某在澳門一家本地銀行附近被捕,而莉蓮則在澳門紅街附近被捕,這是澳門司法部各調查部門協同行動的結果。兩名嫌犯人均被移送至檢控署,面臨詐騙和洗錢的正式指控。
當局正在對行動裝置、銀行帳單和網路通訊進行取證分析,以識別其他涉案人員和潛在的海外同夥。此案凸顯了澳門司法部門如何透過詳細追蹤資金流向、識別中間人以及將數位證據與犯罪分子聯繫起來,系統性地瓦解網路投資詐騙。
此案反映了網路投資詐騙的普遍趨勢,受害者往往透過社群媒體、數位帳號和虛假獲利報告等手段被操縱,資金被迅速轉移至多個環節以逃避偵查。菲律賓司法部(PJ)仍在繼續調查其他嫌疑人和潛在同夥,這凸顯了對金融詐騙網絡採取先發製人行動和進行詳細追蹤的日益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