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 年上半年,泰国因网络诈骗造成的损失接近 90 亿泰铢,当局加大了打击日益猖獗的数字金融犯罪的力度。
泰国消费者委员会(TCC)表示,1月至6月期间,共报告了超过17万起网络诈骗案件,平均每起案件的损失超过5.2万泰铢。
社交媒体平台仍然是诈骗分子的主要渠道,其中Facebook占已报告案件的61%以上。诈骗活动包括虚假投资广告、冒充他人诈骗和欺诈性在线销售。当局表示,其他数字平台也存在类似风险,表明网络诈骗已成为一个更广泛的生态系统问题。
土耳其通信委员会(TCC)已对在线平台及相关金融机构提起诉讼,认为服务提供商应加强消费者保护措施。该委员会呼吁改进对诈骗广告的审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检测欺诈活动,并加强对虚假申请的管控。
与此同时,泰国数字经济和社会部 (DES) 正在开发一个跨银行数据共享系统,以打击诈骗分子利用洗钱账户转移赃款的行为。
拟议的框架将整合来自中央欺诈登记处、反洗钱数据库和反网络诈骗行动中心的信息。一旦某个账户被识别为与欺诈活动有关,当局将能够暂停该个人在多家银行的账户交易。
泰国也在为诈骗受害者制定更快捷的退款程序,允许他们通过反洗钱办公室提出赔偿申请,无需等待法院命令。这些措施旨在转变该国应对诈骗的策略,从损失发生后再做反应,转向在资金流失前就预防欺诈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