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 年上半年,泰國因網路詐騙造成的損失接近 90 億泰銖,當局加大了打擊日益猖獗的數位金融犯罪的力度。
泰國消費者委員會(TCC)表示,1月至6月期間,共報告了超過17萬起網路詐騙案件,平均每起案件的損失超過5.2萬泰銖。
社群媒體平台仍是詐騙分子的主要管道,其中Facebook佔已通報案件的61%以上。詐騙活動包括虛假投資廣告、冒充他人詐騙和欺詐性網路銷售。當局表示,其他數位平台也存在類似風險,顯示網路詐騙已成為更廣泛的生態系統問題。
土耳其通訊委員會(TCC)已對線上平台及相關金融機構提起訴訟,認為服務提供者應加強消費者保護措施。該委員會呼籲改善詐騙廣告的審查,利用人工智慧技術偵測詐欺活動,並加強對虛假申請的管控。
同時,泰國數位經濟和社會部 (DES) 正在開發一個跨銀行資料共享系統,以打擊詐騙分子利用洗錢帳戶轉移贓物的行為。
建議的框架將整合來自中央詐欺登記處、反洗錢資料庫和反網路詐騙行動中心的資訊。一旦某個帳戶被識別為與詐欺活動有關,當局將能夠暫停該個人在多家銀行的帳戶交易。
泰國也在為詐騙受害者制定更快捷的退款程序,允許他們透過反洗錢辦公室提出賠償申請,無需等待法院命令。這些措施旨在轉變該國應對詐騙的策略,從損失發生後再做反應,轉向在資金流失前就預防詐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