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涉及超過 5000 萬美元犯罪所得的網路投資詐騙案,導致一名 56 歲的雪梨男子於 2026 年 9 月 17 日被新南威爾斯州地方法院判處 14 年監禁。他將服刑 9 年不得假釋。
這名以色列國民因違反《聯邦刑法典》第 400.2B(3) 條,處理被合理懷疑為犯罪所得的金錢或財產而被定罪。
2023 年 6 月至 11 月期間,該男子利用空殼公司網路來隱藏和轉移透過欺詐性線上投資計畫獲得的資金。
這些詐騙案的目標受害者遍布澳洲及海外,超過1,000人,據報損失超過5,000萬美元。該案被認為是澳洲根據2021年《經濟中斷法》改革引入的「一般犯罪所得洗錢」條款提起的首批重大訴訟之一。
由澳洲聯邦警察主導的聯合網路犯罪協調中心與國內外執法機構、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提供者和加密貨幣企業合作,透過複雜的金融網路追蹤資金流向。
澳洲聯邦警察局偵緝總警司瑪麗安德森表示,此案顯示與投資詐騙相關的犯罪活動規模龐大,以及受害者遭受的經濟和情感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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