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 (DFSA) 发出警告,此前有诈骗分子冒充监管机构,以虚假付款请求为目标,实施诈骗。
据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称,诈骗分子散布虚假电子邮件,冒充其“财务部门”发出,指示收件人进行所谓的“资金同步”。受害者被要求将资金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供付款证明,包括银行对账单。
使用虚假监管身份
诈骗邮件使用了“dfsa.sng.regulation@gmail.com”这个邮箱地址。
其中包含多个旨在营造虚假合法性的要素。这些要素包括引用不适用的外国法律,特别是所谓的俄罗斯联邦法规,这些法规与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的法律框架毫无关联。
诈骗分子还使用了伪造的联系方式,包括虚假的电话号码和未经授权的电子邮件免责声明,同时滥用了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的官方地址和传真号码。该邮件还声称来自一个“支持服务”部门,而该部门并非DFSA认可的部门。
关键危险信号和风险
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强调,该机构不会通过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索取付款或敏感财务信息。任何要求紧急转账或威胁采取法律行动的邮件都应极其谨慎对待。
使用不相关的法律条文和通用电子邮件域名是冒充诈骗的关键特征。此类诈骗通常旨在通过援引监管机构的权威或所谓的违法行为来迫使收件人付款。
公众指导
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强烈建议个人和公司不要回复此类信息,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向未知方转移资金。DFSA鼓励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通过其官方渠道(包括其授权公司和个人的公开登记册)核实任何信函的真实性。
监管机构指出,提高防范意识仍然是一项关键的防御措施,因为冒充诈骗手段不断演变,越来越复杂,并且越来越多地利用金融监管机构的信誉来欺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