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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M4貨幣供應量 (季調後) (12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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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失業率 (季調後) (12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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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元區GDP季增率初值 (季調後) (第四季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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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PPI年增率 (12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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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GDP年增率初值 (第四季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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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失業率 (12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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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貿易帳 (12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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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存款增長年增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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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CPI年增率初值 (1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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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CPI月增率初值 (1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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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HICP年增率初值 (1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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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核心生產者價格指數 (PPI) 年增率 (12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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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核心生產者價格指數 (PPI) 月增率 (季調後) (12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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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PPI年增率 (12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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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PPI月增率 (季調後) (12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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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GDP月增率 (季調後) (11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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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GDP年增率 (11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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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PPI月增率終值 (不含食品、能源和貿易 ) (季調後) (12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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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PPI年增率 (不含食品、能源和貿易) (12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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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芝加哥PMI (1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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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聯邦政府預算餘額 (11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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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當周石油鑽井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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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製造業PMI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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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貿易帳初值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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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製造業PMI終值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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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IHS Markit 製造業PMI (季調後)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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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IHS Markit 製造業PMI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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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財新製造業PMI (季調後)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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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貿易帳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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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通膨年增率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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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HSBC 製造業PMI終值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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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商品物價年增率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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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IHS Markit 製造業PMI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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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製造業PMI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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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Nationwide住宅銷售價格指數月率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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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Nationwide住宅銷售價格指數年率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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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實際零售銷售月增率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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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製造業PMI (季調後)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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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元區製造業PMI終值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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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IHS Markit 製造業PMI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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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全國經濟信心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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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製造業PMI (季調後)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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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IHS Markit 製造業PMI終值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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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ISM製造業就業指數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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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資訊公告檔
公司代號:2412
公司名稱:中華電
輸入日期:20251028
事實發生日:20251028
序號:1
主旨:代子公司中華創智國際(股)公司公告向中華電信(股)公司
取得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許文馨
發言日期:20251028
發言時間:140443
符合條款: 第20款
內容: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74巷7號4樓
2.事實發生日:114/10/28~114/10/28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0月28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2坪每單位價格:平均每坪每月租金新臺幣2,107元每月總租金(含管理費):新臺幣4,214元交易總金額:新臺幣109,564元使用權資產金額:新臺幣102,073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業務上整體規劃考量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第一次支付114年11月01日至115年06月30日共8個月租金,其後每6個月付款一次租期:114年11月01日至116年12月31日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及價格參考依據:依據市場行情進行議價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自用營業場所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0月28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公司基本資料公司代號:6561公司名稱:是方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簡稱:是方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8號2樓董事長:邵泓嘉總經理:劉耀元發言人:劉耀元發言人職稱:總經理公司總機電話:(02)2657-6688主要經營業務-1:IDC機房服務、數據網路服務、雲端應用服務、語音通信服務公司成立日期:19910119上市日期:0實收資本額:779583700普通股發行股數:77958370特別股發行股數:0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過戶機構電話:(02)2586-5859過戶機構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B1公司統一發票編號:86000036會計年度:曆年制公司英文名稱:Chief Telecom Inc.代理發言人:張霖棟舊制度截止日期:0舊會計年度:曆年制特別股發行:N公司債發行:N英文簡稱:Chief英文地址-街巷弄號:2F, No. 68, Ruiguang Rd., Nei-hu Dist.,英文地址-縣市國別:Taipei City, Taiwan傳真機號碼:(02)2792-0087網址:www.chief.com.tw電子郵件信箱:ir_chief@chief.com.tw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0公開發行日期:20151117上櫃日期:20180605興櫃日期:20170628發言人-英文:Johnny liu發言人職稱-英文:President公司基本資料2投資人關係聯絡人-中文:劉耀元投資人關係聯絡人-英文:Johnny liu投資人關係聯絡人職稱-中文:總經理投資人關係聯絡人職稱-英文:President投資人關係聯絡電話:(02)2657-6688投資人關係電子郵件:ir_chief@chief.com.tw普通股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頻率:每半會計年度普通股年度-含第4季或後半年度-現金股息及紅利決議層級:董事會
重大資訊公告檔
公司代號:2412
公司名稱:中華電
輸入日期:20251013
事實發生日:20251013
序號:1
主旨:中華電信公佈114年9月營運績效
發言人:許文馨
發言日期:20251013
發言時間:164127
符合條款: 第51款
內容:1.事實發生日:114/10/132.公司名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中華電信公司公佈114年9月自結合併營運績效: 營收約為201.9億元、營業淨利約為38.9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約為 30.8億元、稅前息前折舊攤銷前淨利(EBITDA)約為72.3億元、每股盈餘為0.40元。 累計營收約為1,704.6億元、營業淨利約為371.7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約為 294.1億元、稅前息前折舊攤銷前淨利(EBITDA)約為672.2億元、每股盈餘為3.79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合併營業收入申報檔
公司代號:2412
公司名稱:中華電
年度:2025
月份:9
本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仟元:20188526
去年同期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仟元:19486194
本月合併營業收入增減額-仟元:702332
本月增減百分比:3.60
本年合併累計營業收入淨額-仟元:170463142
去年合併累計營業收入淨額-仟元:164672680
本年營收增減額-仟元:5790462
本年增減百分比:3.52
重大資訊公告檔公司代號:2412公司名稱:中華電輸入日期:20251001事實發生日:20251001序號:3主旨:代子公司宏華國際(股)公司公告向中華電信(股)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發言人:許文馨發言日期:20251001發言時間:162144符合條款: 第20款內容: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新北市板橋區新民街*號1樓2.事實發生日:114/10/1~114/10/1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4.其他核決日期: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民國114年10月1日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總坪數43.18坪每單位價格:平均每坪租金每月新台幣1,421元交易總金額:契約總金額新台幣4,419,240元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3,955,693元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考量,為最適宜之位置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租期:六年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及價格參考依據:雙方議價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3.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辦公室使用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預計民國114年11月28日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31.其他敘明事項:無
蘋果 (AAPL-US)iPhone 17 系列今 (19) 日正式開賣,電信三雄中華電信 (2412-TW)、台灣大 (3045-TW) 及遠傳 (4904-TW) 也公布 iPhone 17 系列熱銷機款及資費方案。

iPhone 17 系列最熱銷機型
中華電信指出,機型方面,以 iPhone 17 Pro 最受歡迎,比重達 43%,其次為 iPhone 17 Pro Max,約占 28%,標準款 iPhone 17 則占 23%,全新推出的 iPhone Air 占 6%,顯示銷售初期旗艦機種仍最受果粉喜愛。
中華電信進一步提到前三名最搶的機款為「iPhone 17 Pro 宇宙橙色 256GB」、「iPhone 17 Pro 藏藍色 256GB」、「iPhone 17 Pro 銀色 256GB」,顯示蘋果今年推出的 iPhone 17 Pro 系列專屬機型新色「藏藍色」、「宇宙橙色」,如預期為忠實果粉首選。
台灣大以高階機款 iPhone 17 Pro 及 iPhone 17 Pro Max 最熱銷,占新機銷售比例超過 7 成。根據首日銷售狀況顯示,iPhone 17 Pro 系列的宇宙橙色最受歡迎,約占 4 成,iPhone Air 和 iPhone 17 分別以「天藍色」、「白色」最受青睞;容量方面, iPhone 17 Pro 系列、iPhone Air 系列、iPhone 17 皆以 256GB 容量規格最受歡迎。
台灣大指出,首日銷售量年增超過 2 成,iPhone 17 Pro 系列包含外觀、效能、散熱、續航及相機皆升級,且未調漲價格,有望推升 iPhone 11 至 iPhone 12 果粉意願,預估 iPhone 17 開賣周期的銷量有 2 至 3 成的成長。
遠傳同樣以 iPhone 17 Pro 及 iPhone 17 Pro Max 最受消費者青睞;容量部分,最多消費者選擇 256G,其次為 512G。另外,今年推出的新色也備受歡迎,包括「宇宙橙色」、「天藍色」及「薰衣草色」皆有亮眼表現。
資費選擇
依中華電信銷售統計,以申辦「精彩 5G」月繳 1399 元資費占最大宗;台灣大有超過 8 成用戶搭配月租 1399 元以上的資費方案;遠傳則有超過 8 成以上的消費者,申辦遠傳心 5G 1399 元、1599 元以上的資費。

蘋果 (AAPL-US)iPhone 17 系列今 (19) 日開賣,5G 資費再度成為話題,近期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也提出質疑,認為 5G 滲透率低的主因是資費太貴,對此,電信三雄中華電信 (2412-TW)、台灣大 (3045-TW) 及遠傳 (4904-TW) 皆針對 5G 資費回應。

中華電信簡志誠強調流量有價 低價吃到飽不是好的做法
中華電信董事長簡志誠表示,流量是有價的資源,認為低價吃到飽不是好的做法,且低價吃到飽可能浪費社會資源,並削弱電信業者投資開發新應用的能力,不利於產業的正向循環。
簡志誠表示,台灣 5G 吃到飽不限速方案資費為 1399 元,相較於韓國、日本及新加坡的資費介於 1800 至 2000 元,台灣 5G 吃到飽方案費用相對便宜。此外,中華電信也有 599 元 24GB、流量用完降速 12M,以及 799 元 36GB、流量用完降速 21M 等方案,認為台灣 5G 資費在全球市場中應屬最低。
簡志誠進一步指出,流量有價的原則就如同高速公路或衛星頻寬,且資源有限,不是取之不竭、用之不盡的,需在客戶、產業發展及公平性中取得平衡,合理的資費才能讓客戶、電信產業及國家社會進入正向循環。
簡志誠也強調,5G 滲透率的關鍵在於「應用」,而非「資費」,真正促使用戶升級 5G 的驅動力,來自於需要 5G 才能實現的應用,如 AR、VR 等多視角的觀影需求。
台灣大:5G 吃到飽方案在全球中屬罕見
台灣大個人用戶事業群商務長林東閔表示,台灣的 5G 吃到飽在全球非常罕見,因為 5G 的基礎成本就是比較高,且台灣在主流通訊國家中,有相當好的品質與價格。不過台灣的 4G 方案物美價廉,且用戶眾多。
林東閔進一步提到,台灣大將 4G 與 5G 視為滿足不同需求的產品,因此不認同 4G 用戶是釘子戶的說法,認為 4G 可滿足特定用戶需求,而 5G 也以其高速、低延遲、廣連結的優勢服務另一用戶族群,兩者應並存發展。
林東閔也點出 5G 的價值,包括高頻寬、低延遲及廣連結,5G 的「殺手級應用」並非單一應用程式,而是不同裝置間的無縫切換與互動。
林東閔表示,台灣大目前 5G 滲透率接近 43%,預計年底可達成至 50% 的目標,且 5G 用戶貢獻約 66% 的行動服務營收,看好其成長潛力。不過他強調,台灣大不激進追求 5G 滲透率,而是提供客戶最需要的方案。
遠傳井琪:台灣 5G 滲透率已屬前段班
遠傳總經理井琪表示,5G 開台至今已 5 年,目前遠傳月租型 5G 滲透率超過 45%,且台灣的 5G 滲透率在全球已屬於前段班,他並認為,用戶選擇 5G 是自然而然的趨勢,不認為台灣有 5G 滲透率偏低的問題。
井琪預期,今年遠傳的 5G 滲透率可超過 50%,與 4G 進入黃金交叉,也就是 5G 與 4G 用戶各占一半,而遠傳對 4G 及 5G 用戶一視同仁,且遠傳提供多元的資費方案,價格從低至高都有,並非只有高價方案,消費者可以自身需求選擇,且不認為所有消費者皆需要「吃到飽」方案,台灣目前 5G 滲透率良好。
井琪進一步表示,現行網路架構是 4G、5G 兩個網路併行 (NSA) 的情況,隨科技進步,預期未來在 AI 加持下,有更多元的應用,將推升消費者對於網路及使用體驗的需求,屆時選擇 5G 的消費者就會增加,是自然水到渠成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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